12月26日,安徽省臨泉縣農村信用社正式掛牌為農村商業銀行。10月,該縣縣政府發佈通告,稱為使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順利改製為商業銀行,在全縣開展不良貸款清收。當地成立了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領導小組,縣長掛帥,紀檢、組織、公檢法等有關負責人參與。縣政府向各鄉鎮村莊下達催貸任務,完不成任務將被停職免職,學校老師也被髮動起來追貸。拒不還貸的欠貸人將被停發養老金、低保,甚至被拘留。縣長說要讓欠貸人成為“過街老鼠”。
  (12月29日《新京報》)
  追貸,政府權力之手莫“亂摸”
  不良貸款如何清收,較為棘手。截至今年9月,臨泉縣農村信用聯社不良貸款餘額為11.04億元,這對家底不厚的農村信用社是個不小的數目。政府能夠認識到問題,並想辦法幫助解決,這本身是好事。
  當欠貸"老賴"的身份已得到法律的確認,政府協助司法部門給予“老賴”一些權利限制,比如限制其進行高消費、協助查扣其財產等,權力之手依法辦事,不僅無可厚非,而且是職責所在。然而,像臨泉縣政府這樣,不經法律途徑,直接以行政手段去追繳貸款,下指標、分任務,則顯然逾越了權力邊界,無論對於欠貸者,還是被動員去追貸的職工,都可能構成行政暴力。
  對於欠貸者而言,權力介入債務糾紛無異於當打手、拉偏架。欠貸者與信用社的貸款,本質上屬於民事債務糾紛,權力若想介入,只能中立,不能站在一方對另一方施壓,尤其不應動用行政資源,以取消低保資格、停發養老金、吊銷營業執照、隨意“拘留”等相威脅。如此作為,不僅混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,而且模糊了行政與司法的概念,是權力之手伸入市場和司法領域的表現。
  被動員去追貸的職工,其正當利益也同樣受到了侵害。對催收貸款不力的村幹部一律免職;對未能償清貸款的公務員,則採取“停薪、停職、停崗”和“不提拔、不調動、不評先、不加薪、不晉級”等措施。連老師也接到了催貸任務。如此“株連式”追貸,其實是綁架了人們權利,是一種軟暴力。
  從此事中可以看出,權力若對自己的身份缺乏自知,對保持權力邊界又缺乏自製意識和能力,輕易就讓公權力越位,動用行政資源、介入市場糾葛,則可能變成工具,甚至成為企業的"追債公司"。如此不僅損害市場秩序,也破壞法治環境,具有多重危害。羅志華
  抓“過街老鼠”縣長別當“違法的貓”
 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,對農村信用聯社改製進行支持是應該的。但是,政府更應該知道什麼是可為的,什麼是不可為的。比如,可以在場地、政策、環境等等方面進行支持。而縣長掛帥催貸,無疑是穿錯了行頭唱錯了戲。
  首先,穿錯了“職能行頭”。對於政府來說,需要做的事情是發展經濟,是造福民生。縣長的職能則是分管涉及政府的一切工作。而信用社屬於派出機構,並不隸屬於地方,信用社和地方政府之間沒有多大聯繫,應該是井水不犯河水才對。縣長掛帥幫助信用社催繳貸款,是忘記了自己是誰,穿錯了“職能行頭”,乾的越多,越是觸碰了社會秩序的底線。
  其次,穿錯了“權力行頭”。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權力,每個官員也都有對應的權力。為了不讓官員的手亂摸,我們正在減少行政權力,同時被減少的還有官員手中的權力,並且為了讓依法行政成為官員心中的敬畏,還不斷在網上曬出對應的權力。縣長當然不可能有“催貸權力”,對於縣長來說,更應該知道自己權力的範圍,而不是成為什麼事情都能管的土皇帝。
  三是,穿錯了“法律行頭”。無疑,在這位縣長的眼裡,他自己就是法律,當他成為“大帥”的時候,也就有了紀檢、組織、公檢法等有關負責人的全體參與。縣長掛帥,公檢法幾家參與。而當縣長可以指揮公檢法的時候,還能有司法獨立嗎?
  四是,穿錯了“正義行頭”。按說,欠賬還錢,天經地義。但是,在這些欠貸不還的事件中,未必都是信用社占據法理的。對於這些糾結自有法律來解決。前幾天,有報道說某地農民從未辦理信用社的貸款,結果卻被列入不良貸款黑名單,事後調查才知是別人冒用了他的身份辦理的貸款。不知道縣長在掛帥清理欠貸的時候,會不會遇到類似情況?
  穿錯了行頭,就會唱錯了戲。縣長、紀檢、公檢法等,各有各的事情,該乾啥乾啥。信用社需要清理欠貸,這是市場的事情,是法律的事情,政府就別拿著自己的手在法治社會亂摸了。
  再說了,欠貸不還者可以成為“過街老鼠”,但縣長卻不該成為抓那些老鼠的“貓”。
  郭元鵬  (原標題:縣長“掛帥追貸”背後的公權力越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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