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通訊員張華俊 記者馬輝) 顧西裝客交8萬元押金租車,一年租期到了,商家卻拖著不還押金。
  張小姐投訴,去年9月,她到青年路64號的我佳租車公司租車,約定租期為一年,租金為1.8萬,先交押金8萬元,今年9月到期後,商家既當鋪不收車輛,也不退押金。說是等過完國慶節,再收車一併退押金,可是,過完國慶節後,她再一次要求退押金時,商家還是拖著不退。張小姐無奈,只好請工商部門主持公道。
  江漢區萬松工商所人員核實投訴後聯繫到商家,因商家資金周轉困難,後經工商人員協調,商家日前同意,msata可以退還押金,但還要等一段時間。  (原標題:租約到期拿不回押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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